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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三十而立”|战略决策领跑全球

作者:
汽车观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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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汽车领域,我国一直跟随国际领先车企的发展策略,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我国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谋划布局。作为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明确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抢抓了发展先机。

顶层规划

回顾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历程,有三项纲领性的规划文件值得铭记:其一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其二是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其三是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提出到2020年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的目标,明确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同时提出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则提出了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协同发展的目标,提出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同时,规划还顺应新的发展形势及要求,对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系统部署,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要达到车辆总销售的20%左右”的新目标,以及“2035年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远期目标。

可以看到,三项纲领性文件各有侧重、逐步加码,而也正是在三项纲领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的指引和推动下,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上的早布局、早决策、早行动,为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工作推进机制

201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等18个部门(后调整为20个)参加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方相继成立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构建了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完善政策体系

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战略,累计制定出台60多项支持政策,建立了涵盖研发、投资管理、生产准入、市场监管、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推广应用、安全监管等环节的政策体系,各地方结合实际出台500多项配套政策。

完善投资准入管理

十三五期间,我国发布实施《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文件,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投资审批和生产准入管理制度。2018年起,率先放开新能源汽车外商投资股比限制。

实施双积分管理办法

为了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从政策驱动转为法规驱动,来保证补贴退坡后新能源汽车市场仍能保持增长。我国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创新性建立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实现传统燃油汽车反哺新能源汽车的目的。在积分考核约束与积分收益激励下,行业企业普遍加大节能与新能源产品研发投入,乘用车平均油耗持续下降,新能源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企业间合资合作节奏加快,产业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建立健全标准法规体系

电动汽车标准数量多,发展速度快,但如果不形成完整的体系,就会影响新能源车整个产业的发展。为此,从2017年开始,我国发布《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累计制定发布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标准150余项,建立了全球范围内最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

强化安全监管

新能源车的本质依然是汽车,安全必须要摆在首位。为此,我国在新能源车的发展过程中,发布实施30多项产品安全标准,建立了中央、地方、企业三级监管平台,累计接入车辆530万辆,基本实现公共领域全覆盖。开展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在用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车辆安全运行水平。建立健全充电设施第三方认证、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保障体系。

组织开展技术攻关

在技术突破方面,2012年,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多部委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申报工作,支持25个整车及动力电池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助力骨干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正向开发体系,突破了一批工程化难题。2016年以来,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通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专项,支持企业及研究机构开展基础技术与共性技术攻关。

在鼓励新能源车技术创新的同时,我国还构建了适宜产业技术创新的体系。新能源车产业发展至今,我国组建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动力电池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创新机构,搭建跨行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行业机构组建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等一批产学研联盟。发挥行业机构力量,滚动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引领产业技术创新。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2009年启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同时出台并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中央财政补贴政策,2012年和2014年起分别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免征车购税优惠政策,有效拉动了市场消费。2020年9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示范城市群聚焦技术创新,找准应用场景,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完善使用环节支持政策

实施对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2016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指导各地制定新能源货车通行优惠政策,在全国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

出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交通运输行业、民航机场、公务用车等领域应用,目前中国城市公交电动化比例超过60%。

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在加快推动新能源车充电技术设施建设和运营,同时在不断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目标,各部门围绕用电价格、建设奖励、规划布局等出台10余项政策。

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项政策文件,发布9项国家推荐性标准,建设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构建了“顶层制度-溯源管理-行业规范-试点示范-事中事后监管”管理体系。组织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开展试点,制定发布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支持骨干企业开展梯次利用示范。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通过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和中欧、中法、中德、中日等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中国牵头制定的《电动汽车全球技术法规》发布实施;2019年,当选WP29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副主席国;2020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当选世界汽车组织(OICA)主席。中国正在实现从国际汽车标准法规“跟随者”向“主导者”的转变。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有关各方齐心协力的配合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重点城市到全国范围、从公共领域到私人领域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取得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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