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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最高奖1.6万/辆,企业研发奖5000万/车型,成都大手笔推氢能商用车
7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通知,明确将全力扶持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
1.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小规模
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
2.支持整车购置应用。
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公开遴选确定示范项目,对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参照国家或省级有关奖补政策,按照1:1比例给予购置奖励。
3.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
在示范项目范围内,对淘汰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商用车(报废或转出),并在本市购置且上牌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淘汰车辆类型分别给予轻型商用车0.4万元/辆、中型商用车1万元/辆、重型商用车1.6万元/辆的置换奖励。
4.强化公共领域引领带动。
在保障正常运营情况下,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共领域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新增及更新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力争不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
5.支持示范项目。
对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的运营单位,示范期内每年给予1.2万元/辆的运营补贴。
6.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道路权限。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不受成都市货车相关交通管理措施规定限制和尾号限行限制。联动省级部门对通行市管高速(成温邛、双流机场、成彭、成灌和城北出口高速)且安装使用ETC 设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免除通行费。
7.支持加氢站运营。
对提供加氢服务并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千克、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入选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群后,对提供加氢服务并且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此前,4月18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关于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部署安排,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
4月16日,成都市经信局制定了《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稿提出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目标,到2026年,力争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带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2000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加氢设施基本成网。力争建成各类加氢站20座(含制氢加氢一体站5座)等。